南京仲裁办编制外秘书助理招聘4人公告

信息来源: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      发布时间:2025-3-28      点击人次:602

  南京仲裁办编制外秘书助理招聘公告
 
  南京仲裁委员会是由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仲裁机构,以公正、独立、专业、高效的仲裁服务为当事人解决民商事争议。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是南京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职能是承担仲裁案件的程序管理、文书核阅、仲裁员管理以及仲裁法律制度宣传等工作。
 
  现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秘书助理。
 
  一、岗位职责:在仲裁秘书的指导下,协助进行仲裁案件的相关材料送达、庭审及合议记录等相关事宜,为仲裁庭提供与仲裁案件相关的其他服务。
 
  二、应聘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2日及以后出生)。
 
  (四)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善于沟通协调。
 
  (六)熟练操作办公软件,中文打字录入快。
 
  三、招聘人数及要求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阶段
 
  1.发布时间: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3日。
 
  2.报名时间:2025年4月3日(上午9:30-11:30;14:00-16:00,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时必须携带的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2寸免冠近照两张;
 
  (4)信息登记表(下载附件并如实填写);
 
  5.报名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9号民防大厦26楼106室。
 
  (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2.根据招聘简章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进行审查,应聘者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须由应聘者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应聘材料原件退还,复印件收纳存档。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后,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方式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五、录用
 
  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且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3个月。
 
  电话、传真:025-84721068、025-84721682
 
  联系 人:冯琦 吴昊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