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5年9月16日   点击人次: 15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决策部署,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共同指导,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特设立“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以下简称“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学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基层就业卓越奖学”奖励赴基层就业并做出突出业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指导服务大学生赴基层就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基层就业是指到城乡基层工作,“基层”既包括广大农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区;既涵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包括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既包含单位就业,也包括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应征入伍团级及以下单位

二、奖励名额

根据文件要求,学校可推荐1高校毕业生1教师参与2024-2025年度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评选,获奖毕业生每人可获得奖金人民币3万元(税前);获奖教师每人可获得奖金人民币2万元(税前)。2023年、2024年已获得该项奖励人员不再重复奖励(含省级奖励)。

三、遴选条件

高校毕业生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中国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

2.扎根基层。从高校毕业不超过10120个月,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时间336个月及以上,遴选时仍在基层岗位。优先考虑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战略行业等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工作突出。在基层工作期间,敬业奉献,能力突出,成果显著,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得到单位和群众广泛认可。

教师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当好“四个引路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2.服务一线。长期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线从事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在职在岗高校教师,包括就业指导教师、专业课教师、党政干部、辅导员和就业工作人员等,累计从事就业工作336个月及以上。

3.工作突出。坚持就业育人理念,用心用情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勤恳务实,在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四、推荐办法和程序

组织机构

基层就业卓越奖学”设评审委员会,主任及员由学校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同志担任,负责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遴选及推荐工作。

推荐程序

1.学院推荐:918日前,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通知相关要求,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和教师候选人每个二级学院推荐毕业生候选人不1名、教师候选人不多于1名,学院将相关材料纸质版(须学院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报送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

2.遴选919日前,学校根据通知相关要求,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和教师候选人并将评审结果于919-925日进行校内公示。

3.学校推荐。920日前,学校向省里推荐毕业生候选人1名、教师候选人1名。

五、工作要求

“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实行“推荐者负责制”。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推荐程序,严守推荐标准,严格审核把关,认真完成基层工作经历、无犯罪记录等审核,确保推荐候选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二)本次推荐活动截止时间为2025918逾期不再受理二级学院按要求报送材料,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三)候选人须提供推荐表和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材料主要反映与基层就业相关的工作情况(限2000字),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相关材料请提供WORD以及盖章的PDF两种格式电子版,请勿在文档中配图表。同时提供JPG格式的电子证件照(1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1600*900像素)。

(四)如有实名反映获奖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作风不实等问题,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的,撤回相关荣誉并收回奖金,并取消责任学院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六、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

阮鹏/电话:15073901221/邮箱:2277596@qq.com

 

附件:1.“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表(高校毕业生)

2.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表教师

3.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事迹材料

 

 

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

2025916

 

 

 

 

 

 

 

 

 

 

 

 

 

 

 

附件1“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          推荐表

高校毕业生

 

姓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证件照

籍贯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推荐学校


毕业院系


毕业时间


学历


学位


 

 

现工作单位

基层单位类型

现工作单位名称


现工作单位地址

省市县

口农村口城市街道社区口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口县级以下企事业单位口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口中小企业口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口应征入伍团级及以下单位

岗位


职务


 

 

联系方式

手机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事迹摘要

第三人称,

300字



 

 

 

 

工作简历


 

本人获得

重要荣誉

奖励

限五项


 

 

 

本人签名

 

 

以上所填情况属实.

签名:

年月日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主管领导签名:      单位盖章

         

学校

推荐意见

 

 

 

 

 

主管校领导签名:      单位盖章

      

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

推荐意见

 

 

 

 

 

主管领导签名:      单位盖章

      

附件2“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推荐表

教师

 

姓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证件照

籍贯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推荐学校


部门


职务


职称


学历


学位


 

 

联系方式

手机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事迹摘要第三人称,限300



 

 

 

 

 

 

 

工作简历


 

 

 

本人获得

重要荣誉

奖励

限五项


 

 

 

本人签名

 

 

以上所填情况属实

签名:

       

学校

推荐意见

 

 

 

 

 

主管校领导签名:

 

 

 

 

 

单位盖章

    

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

推荐意见

 

 

 

 

 

主管领导签名:           单位盖章

      

 


附件3

“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

候选人事迹材料

标题

个人事迹请以第三人称视角撰写,限2000字,且不插图/表

 

 

填表说明

 

1.“出生年月”请按照“X年X月”格式填写。

2.教师表格中的“部门”请写明院系或者机关部门名称,如“人

文学院”“学生处”等。

3.“职称”请写明具体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如“教授”“研究员”等,不要仅填写“初级”“中级”或“高级”。

4.“政治面貌”请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

5.“学历”请填写最终学历,如“本科”“研究生”。

6.“学位”请填写“学士”“硕士”或“博士”。

7.高校毕业生表格中,“现工作单位”根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中小企业和参军入伍等几类情况填写,如“XX县XX镇”、“XX县XX公司”、“XX市XX街道XX社区”或“XX省参军入伍(不需要写部队番号)”。“岗位”“职务”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填写。

8.“办公电话”请注明区号,如“010-12345678”;“E—mail”请取消自动形成的超链接。

9.本人获得荣誉奖励情况,请注明获奖时间,限填5项,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