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

2018年9月10日   点击人次: 957   

湘教通〔2018393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3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教育部要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各高校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核查本校就业工作开展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数据信息,并于911日下班之前将自查报告报省就业指导中心。自查期间,各高校如需要修正831日报备的2018届毕业生初次就业数据,请与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及时联系。同时,省教育厅将成立督察组,围绕国务院督查发现的问题及线索,结合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校2018届毕业生离校就业及初次就业情况统计与监测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291号),重点督查我省高校的就业数据。


联系人:周麟联系电话,073182816670;电子邮箱jytj@hunbys.com

 

 

                                 湖南省教育厅         

201897

邵阳学院联系人:阮鹏 联系电话:0739-5431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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